热点!遇见百分之百的女孩

我已经变成厚脸皮随意听荤段子的女生,可是想起你的时候,还是想穿一次白裙子给你看           麦兜的可可酱

从2008年开始,我一共喜欢过4个女生。我喜欢的第一个女生姓崔,她有一个很美,像一个公主一样。那时,妈妈和爸爸告诉我结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,长大以后,我会遇见一个我很喜欢的女孩子,如果她也很喜欢我,我们就会结婚,然后生活一辈子。我当时并不知道为什么要结婚,爸爸妈妈说,我长大就会知道了。

我是在幼儿园遇见她的,那时,我很怕去上学,她并不怕。她常常揪着我的耳朵,把我带进幼儿园里去,那时,幼儿园的老师觉得我们很是般配,很有夫妻相。她们说,我是这个幼儿园里最帅的男孩子,她是这个幼儿园里最漂亮的女孩子。那时候,我并不知道这些话,我只是单纯的恐惧着上幼儿园,害怕离开爸妈身边孤身一人,但可以看见她这件事,是我每天的期盼。那时,她爸爸妈妈让她别那么霸道。虽然这么说,但是每天被捏住耳朵的时候,我总是有一种安心感,觉得不用再害怕什么了。小时候,我很喜欢吃鸡翅,这是因为三好街有一家很好的餐馆叫顶好快餐,在那里有很好吃的鸡翅饭。所以那时候,我很喜欢吃鸡翅。幼儿园正常会发给每个小朋友两个鸡翅,她那时总是要指挥我让我坐在她旁边,每次她的主意都能成功,如果有时候,实在没坐到一起,她就会和我身边的小孩子说,能不能换一下位置,这样她便会做到我的旁边,将她的一个鸡翅分给我,我于是很感谢她,我觉得她是一个很聪明的人,她会好好的和其他人说话,她每次的让我们坐到一起的计划也都能成功。我想她真的比我厉害多了。因为从我记事起,我一直是个很胆怯的孩子,我2岁的时候因为不敢下马路牙子,被长春的老太太笑话,上幼儿园之后也总是被欺负,到了6岁的时候还不敢自己下楼。我那时候一直受她照顾。她其实比我小一个年级,因为她出生于2005年。那个时候,被问到那个结婚的问题时,我想,长大以后,我要和崔结婚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现在想起来,我的童年像极了90年代的台湾电视剧。那个时候,我执着的认为沈阳市铁西区是世界的中心。崔是美国人这件事,是我在上小学以后才知道的,崔出生的年代,所有在美国出生的婴儿都可以得到一个美国护照,所以她的户籍上用英文写着美国。所以我们或许注定别离。我一直和崔在一起,因为出生月份的时间,我多在幼儿园呆了一年,在幼儿园的最后一年,我终于停止害怕上学,在幼儿园的最后一个冬天,我开始敢去堆雪人,我学会了滚雪球。我的下一次与崔的见面在学前班,她依然保护我,为了我和老师对峙,甚至因此被老师批评哭了。我想,我真不像一个男孩子。

我们后来也在同一个小学,那时,我们的距离远了很多,我离她的距离从身边的一个鸡翅,变成了遥远的眺望,从那以后,我的每一次单相思大概都止于眺望。

她于2015年离开沈阳去了美国,就读于一个教会学校,她说,每天都要学圣经,我还看到了她和其他同学的合照。那时候,我想我们大概此生不会见面了。

在2011年,我遇见了另一个女孩子,她姓孙,她的母亲是杏坛中学的老师。父亲很喜欢她这个孩子,他一直在我面前提她,他说,你以后找一个孙这样的妻子我就很满意了。现在想起来,我喜欢上孙是从同桌时代开始的,这是一个教科书一般青涩的故事,那个时候,我开始意识到喜欢。她和崔不一样是一个很不霸道的女孩子,她一直都很温和,善良,像从教材里走出来的一样,她一直很干净,粉色的塑料笔盒里放着整齐的橡皮,铅笔,削笔刀。在我的印象里,她一直相当优秀,却不那么聪明,我常常要给她讲一些问题,给她将问题的时候,我可以很近距离的看到她的大大的眼睛,和长长的头发。还可以闻到她洗发水的香味。我知道我喜欢上她了。每次踢完球后,回到教室,我的脸上总是有汗流下来的泥道,那时,她经常会递给我纸巾。她说过她的梦想是成为一个老师,向我们的班主任一样,我觉得这真的很好。我那时想成为一个作家。我想假如我写的文章可以登在课本上的话,她或许就可以在课上,给孩子们讲我写的故事吧。想起那种场面,我总感到很幸福。我现在还记着,我们曾交换看过作文,那是2012年的一个叫芒种杯的征文大赛,是写一篇读后感。我们互相交换了作文,你的字迹工整,我的字迹那么凌乱,我想你的文笔那么好,文章每个地方都像教科书一样标准,干净。我的文章有很多有意思的说法,那时我说你写的比我的好,你说我写的比你好,我们为了这样,一直在找对方的优点。最后,你认输了,我们达成共识你的文章写的更好,你当时说谢谢我。我想,你写的真的很好。如果现在也能有机会看到的话,我愿意烧掉我这些年写下的所有文章。

那时候,我经历了转学,去了另一所学校,在离她很远的时代,我一遍遍的循环着那首同桌的你,一次次的哭,想着她正在过怎样的生活呢。那个时候,正值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上映,其实里面的女主角可以说没一个人像她,如果硬要说像的话,我想是江疏影演的那个女孩子吧。

2017年我做了一个梦,我梦见我们像两个古代的人一样,拿着一个长长的卷轴上面写着结婚书,上面写着你我的名字,我们走在高高的阶梯上,我按捺不住惊喜的心情,却装作扭捏的样子,问你我们这是要去干什么啊?你说,你傻啊,我们这是要去结婚。醒来时,我眼角流下两行泪,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是幸福的泪水。我知道我将在学校见到你。

在某个2017年的突然的明媚的下午,我们猝不及防的告别了,至今我们没再见面。

在那之后两年,我看了一部电影叫《秒速5厘米》,在第一章里,明里转学,男主角贵树和他一直互相通信直到初中,我想,我们也曾经历过一样的故事。我想起来假如当时可以联系上你该多好啊,我看着电影里的一幕幕,想起你和我的那段漫长的黄金年代。我想假如中考时,你要是考来我们学校就好了。但是最终我们没再见面。我现在想,将来若是走的稳,走的好的话,我就去找你,擦肩而过也不遗憾,至少见一面嘛哈哈。如果那时你还是一个人,我就去追你,哈哈。也不知道自己配不配这么做,摸头。

我后来读了一个小说,是一个台湾作家写的,名字叫《猴子》,我想那个我大概和那个残酷故事里的男孩很像,“孙,下雨了!”

至此我升上了中学,中学时的恋爱在我的印象里是郭敬明的夏至未至的样子,青涩美丽。那年夏至未至里的那首追光者特别火。我在升上中学后也喜欢上两个女孩子,但并没多少故事,一位觉得我很恶心,一位正常的拒绝我。也是很好的结果。我觉得,中学的我很肮脏。我成了一个面目可憎的胖子,虽然在我的心里,我一直是那个翩翩少年的样子。我想我确实很恶心吧,面目可憎,无耻,脏话连篇,却同时没有一点骨气,依然在躲藏,像很多年以前一样,那个台湾作家说:人天生就喜欢躲藏, 渴望消失,这是一点都不奇怪的事; 何况,在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之前, 我们不就是躲得好好的,好到连我们自己都想不起来曾经藏身何处?

在躲藏的年代来临的时候,我开始窝在床边或者沙发上,看着那些活跃在屏幕上的二次元女孩。我第一个喜欢上的女孩子是和泉纱雾,她有可爱的声音和肉感的大腿,还那么讨人喜欢的瘦弱可爱,牵着她的手,我踏进了这个日本鬼子建立的世界,我遇见了喜欢却不好意思说的金发傲娇妹子,英梨梨,我遇见了体贴,可爱的加藤惠,很像我曾喜欢的人的温柔的青山七海,辉夜,古河nagisa,牧之原翔子,高木同学,佐仓千代,明石,艾米利亚,伊井野弥子,战场原荡漾。他们都有可爱的,或者温柔的笑容。

我做不到去喜欢上谁了,躲在房间里熬夜,体重越来越高,越来越讨厌出门。

于2023年一月,我写下了最后一篇给孙的信,信是这样的

想起很多年前,歌声飘扬,烟囱在最远的地方伫立。时间在我不厚的镜片里,微小的拉长。金黄夕阳照射着的屋顶,进入我眼里时,世界很小,我也很小,未来很远,日子很漫长。

推着,赶着,痛哭着,在笑话和每日的轮转里,我响亮的声音失去颜色。我想念着蓝色蜡笔画出的天空,穿白衬衫的坐着的身影,夏季新鲜的腐烂的葡萄藤,在可以看见月亮的早上,我们拉起手,好像未来一直像天空般清澈。

在那个阴天的下午,你和我坐在一起,我觉得好像一切都可以很简单,明了的走下去。我不后悔,我知道。我很怯懦,我也知道。我依然在想那个早已无法改变的岔路口。我知道的,那是一种不可能,我和你,那个现在甚至找不到照片的你,可以背着书包,走过12年同样的路口和街道,或许还可能在某个不存在的时刻,牵起手,像我7年前做的梦里一样。

你不知道的,在那个梦里,我牵起了你的手,我们在一个庄严的前面有很多层阶梯的建筑前,那时候,你笑的很开心。我问你,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?你说,你傻啊,我们要去结婚了。这是我这辈子做的少有的美梦,在那些被追杀的灰暗梦境里,那是我仅有的一次幸福。

你说过的,你想当一个老师,和那时候一样,我依然喜欢看书,但已经不再喜欢背书名了。你知道吗?在那些书里的爱情故事里,我总想起你。我也曾对你说,我想当一个作家。我说我想写小说。你说这梦想很好。

你看过秒速五厘米吗?在那些我们早已告别的时代里。我想我们和他们不一样,电影里,贵树做很久的电车去见明里,一直互相写信。我却一点也不勇敢啊,我们最近的距离,或许就是前后桌吧。在那个不像样的拙劣告别后,我们就没再见了。你知道吗?在以后的每一个和别的学校交流的日子,我都幻想着在人群里见到你,我会一眼就认出你,即使我现在已经胖的不成样子,一点也不像那个时候坐在你后座的喜欢读小说的孩子。我也会去找你,说想认识你。像我们没见过彼此一样。

我曾幻想过,如果我发表的文章,能成为课本上的作文,你将我的文章讲给孩子们听。可现在我已经不想当作家了。我每年都会写文章,写你和我,这些告别的年份里,一直是这样。我知道这对于我是一种短暂的逃离。对于你也不意味着什么。贵树在每个年份,给明里发着短信。我写了一篇篇越来越长的文章,怀念你和我们那时候。

我不再想成为作家了,这是很久前就决定的事了。你会觉得这很可惜还是无所谓呢。我的作文曾经写的那么好。你还梦想当一个老师吗?前几天,我看烟火里的那个陈老师,她穿着和你一样的白衬衫,一样的善良。她说在作业本上写的每个字,都会开出遍野的花。那时候,我想起你说的梦想。现在又是怎么样呢?

其实我知道,在我的文章里,你不再是你自己,你是我童年时幻想的夕阳下的无边稻田,你是我幻想的那个黄金时代的象征,像盖茨比眼里的绿光。

我想和你坐在一条小船上,在湖水里飘。我一直在躲除了我们那个时代的一切,我知道我心里一直是那个别离的夏天下午,阳光明媚。但我想我不能再躲藏了,我想和你相遇。但是我想生活也要认真起来啊,虽然好像已经有点晚了。

我想好好告诉你,我喜欢你,孙。

我想再见到你。我会在下次见面时,将自己收拾的很好。干干净净的面对你,面对我自己的漫游时代。

我也会现在好好的像前走,在这个还不错的世界里,我会在童年以外好好的活起来,安安稳稳的走,等待见到你,像我们第一次见的时候那样。如果再会是在人群里,我会努力不让你冲走。如果再会时,你已经有了自己的岛,我会远远的望你一会儿,然后转头走向我的河流,汇入海洋。

我会折一千只千纸鹤,在某个明媚的下午,它们会变成白色的鸽子,把我的信带到记忆里的你的手里去。或许,我们不如从未见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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